应届大学生入户所需材料
所需材料:《
户口迁移证》,《
报到证》或《未落户证明》、大专以上《毕业证》、《身份证》。
应届大学生入户办理流程
1、与工作单位签订《
就业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三方协议》),交还给学校就业办;;
2、填写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》[点击下载],在人才中心盖章后,交给学校就业办,等待办理派遣手续;
3、毕业时,在学校领取《毕业证》、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;
4、将人事档案、毕业证、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,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;
5、领取联系函,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;
6、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相应手续;
7、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;
8、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,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;
9、持新、旧《报到证》和《接收函》、改派手续,在省教育厅盖章;
10、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《户口迁移证》;
11、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,具体请参照非生源落户办理流程。